原始宗教是原始時代的意識形態(tài),是原始人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最集中的體現(xiàn),因而是原始人一切行為的理論出發(fā)點。根據(jù)考古學提供的資料,它在原始時代流行了幾萬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對維系人類早期社會的存在并推動其發(fā)展起了巨大的歷史作用,并是后世文明社會一切文化之源。
對原始宗教的文化意義,我們作如下理解:
當原始人發(fā)現(xiàn)了自然事物之間的聯(lián)系而又無法解釋時,原始人對世界的許多事物是無法解釋的,這使原始人的心靈“不安”。避免惶惑而將一切事物的“原因”歸之于神靈,看來是最好的辦法。于是,原始人找到了自然萬物何以具有秩序的“根源”,“我什么都懂了,再沒有我所不知道的東西了。”原始人可以如此驕傲地說。這給原始人提供了一種精神支柱,保持了心理平衡,從而使他們能“心安理得”地去從事其他的活動,對殯葬的起源影響最深遠的莫過于原始宗教??梢哉f,不理解宗教就不可能理解死亡文化,當然也就談不上對殯葬的理解。因此,原始宗教又是我們理解殯葬起源的一個理論前提。
原始人將自己行為的價值、生命的意義、人生的終極目標等等統(tǒng)統(tǒng)地和神靈聯(lián)系起來,這就是他們的全部“真理”。這是原始人的精神“立腳點”,他們從此有了明確的努力方向,非保持高昂的熱情,也不再感到孤獨、焦慮和無聊。這樣,我們便看到了一個十分有趣的文化現(xiàn)象:原始人創(chuàng)造了神靈世界,又微有介事地與之建立聯(lián)系,其實是通過一個自己所創(chuàng)造的精神中介物一一“神靈”在和自己的軟強性作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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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功能學派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在討論巫術時,曾指出:巫術的整個文化功能,乃在于填補在極重要的事務上未被人類理解而產生的心理缺陷與漏洞。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巫術給原始人以一種堅定的信念,堅信自己有成功的力量;又給他們當作精神上的實用技術,用于普通的方法不中用的時候。巫術就是這樣使人在進行最重要的事務時具有自信心,使人在困難情況下能保持心理上的平衡與完整。要是沒有巫術的幫助,他們便會被失望與焦慮、恐怖與怨怒、無從達到目的的愛戀和無可奈何的仇恨等等,弄得一不振
原始宗教給人類提供了第一個精神“立腳點”,也使人類第一次建立起了生命哲學。從此以后,人類就愈益表現(xiàn)為一類精神動物,而永遠不會僅滿足于物質的享受。
如原始宗教中的諸禁忌就起了抑制縱欲等作用。如昂湯—賈伐群島(OntongJava)的居民認為, 犯有下列行為者必定受到神靈的懲罰,或生病或死亡:
(1)不履行對家族應盡的義務,如夫對妻、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2)看不起窮困的親戚,不予照顧者;
(3)對血族內成員有暴行者,如殺害、奸淫、更替正當繼承人等;
(4)犯有近親相奸者;
(5)破壞禁忌或不履行宗教儀式者。在美洲印第安人、非洲和澳洲的一些土著人中.
尤其是祖先崇拜的地方,那些勇敢、機智、公正、敢于犧牲并為本氏族有過重大貢獻的人會被尊奉為神靈或偶像崇拜的對象。這就給氏族社會提供了一個完美的人格楷模
原始宗教加強了氏族內部的社會凝聚力,當圖騰崇拜、血崇拜和祖先崇拜產生以后尤其如此。原始人毫無例外地都是一些“氏族(部落)中心主義者”,他們相信自己的神靈是最靈驗的、最有力量的,本氏族則是最優(yōu)秀的,并以此凝聚起來。完全可以說,沒有原始宗教,人類社會將邁不出第一步,即使現(xiàn)在的墓地價格也是非常的不滿足的。
綜上所述:宗教及其鬼神觀念的發(fā)展很快地又給人類戴上了一副精神枷鎖,使人們變得“不自由”,瞻前顧后,缺乏創(chuàng)造性,乃至麻木不仁(如魯迅筆下的祥林嫂)。這堪為宗教走向反面,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故后世又屢有反對宗教或宗教改革之舉。人們一個時期飽含著虔誠建立宗教,另一時期則又充滿著熱情反對并摧毀宗教,又建立新的宗教,這構成人類數(shù)千年乃至更久遠年代以來的宗教史的基本脈絡原始社會的殯葬禮儀,解讀原始社會宗教意義和殯葬關系是相互依托的,不可逆的一種文化的形式。